一年来,我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体育活动、科研建设等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涌现出一批甘于奉献、锐意进取的典型人物。为了树立榜样,推动共青团工作发展,依照有关规定,校团委将组织开展2014—2015年度体育、科研活动积极分子及学生科研之星、科研园丁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普通本科、研究生,综合表现 好、无违法违纪、符合评选条件者均可参评。
2)全校教师均可参与科研园丁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 体育活动积极分子
1) 在学校、学院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中表现活跃,能起到较好的带动作用;
2) 为校、院体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曾在校运会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省级及以上各项体育比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3) 全校评选人数102名,我院共有5个推荐名额。
(二) 科研活动积极分子
1) 在2014—2015年度期间积极参与各项大学生科研立项活动,获得校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挑战杯”等科研竞赛省级奖励,或在学习期间至少有2篇(件)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或发明制作。
2) 全校评选人数113名,我院共有5个推荐名额。
(三) 学生科研之星
1) 思想素质良好、专业基础扎实、具有突出科研能力;在SCI、EI、ISTP、ISR、SSCI、CSSCI等权威期刊索引中公开发表学术成果1篇(件)以上,取得多项科研成果,在“挑战杯”系列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
2) 每个学院从拟推荐的科研积极分子中推荐1名参评,本科生或研究生均可。如被评为学生科研之星,科研活动积极分子荣誉自动取消。
3) 全校共评10名左右(依具体的申报情况而定)。
(四) 科研园丁
1)关心、指导学生科研,所指导的学生获得“挑战杯”等省级以上竞赛奖励,或指导学生取得较多科研成果的教师。每个学院推荐1名。
2)全校共评10人左右(依具体的申报情况而定)。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学院各师生根据上述评选条件自主申报,认真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单项活动积极分子推荐表》(见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科研之星申报表》(见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科研园丁申报表》(见附件3)。并于12月6日(周日)晚22:00前将相关材料(材料统一命名为:申报内容+姓名,如:体育活动积极分子张三)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年级辅导员,12月7日(周一)学院将进行材料评审。
2.我院共有体育、科研活动积极分子名额指标各5名,本次评选推荐结果将于2015年12月8日前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附件:
1) 华中师范大学单项活动积极分子推荐表
2)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科研之星申报表
3) 华中师范大学科研园丁申报表
共青团太阳集团5493con委员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