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武汉地区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根据湖北省旅游局《关于2008年湖北省导游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旅游人教文[2008]20号)精神,2008年武汉地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拟于2008年11月举行,为认真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工作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本省公民或持有本省暂住证的外省市公民。大专院校在校生和旅游专业中专、职高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2、为加强外语导游队伍建设,已获《导游员资格证书》者可报名加试其他语种,报考所加试语种的“现场导游”考试。
3、持外省、市《导游员资格证书》,拟到我省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需报名参加“现场导游”考试,合格者予以办理导游证换证手续。
(二)报名程序
1、网络报名:8月15日—9月1日
登陆武汉旅游网(www.gotowuhan.com.cn),按要求填报《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填报成功后自动生成该表格打印版。打印后交由所在单位(院校)人事部门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查,签署意见。
2、资格审核:8月25日—9月5日(双休日办公)
考生备齐下列所需材料,前往华师旅游系(华师10号楼南楼608)进行资格审核:
(1)《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经签署意见)2份;
(2)1寸彩色照片4张按要求贴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或体检表(常规检查)原件1份。
3、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核时间同步
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现场缴费,并索取发票或收据。按照省财政厅、物价局[2004]178号文件,考试报名费:380元/人,其中报名费10元/人,笔试250元/人,现场导游120元/人;培训费400元/人。
(三)有关问题
考试取得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为全国通用。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内容
1、笔试科目:“导游综合知识”,分为“导游专业知识”和“导游相关知识”两部分,考试时间各为120分钟。考试成绩只计算总分,120分为合格。
9:00—11:00
| 导游专业知识
| ①导游业务
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
③湖北导游基础知识
(全国与湖北导基为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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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 导游相关知识
| ①政策与法规
②旅游职业道德
③时事政治(2007.9—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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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口试科目:“导游服务能力”,即现场导游,60分为合格。
主要内容:①导游讲解能力;②导游规范服务能力;③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抽签景点10个:长江三峡、神农架、武当山、黄鹤楼、大别山、东湖、湖北省博物馆、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红楼)、归元寺、夜游长江。
(二)参考资料
即日起,考生即可在华师旅游系(华师10号楼南楼608)购买,以湖北省旅游局人教处组织编写的考试系列参考资料(2006年版)为主。
(三)考试时间
现场导游考试时间:2008年11月8日—9日
笔试时间:2008年11月15日
09:00—11:00 导游专业知识
14:00—16:00 导游相关知识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请于11月3日——11月6日持身份证前往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
1、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评卷工作由省旅游局统一组织。
2、导游资格考试成绩于2009年1月4日至2009年1月31日公布,考生可通过拔打027-16868932声讯电话或登录湖北旅游网查询。
3、自成绩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义,可向省导考办提出书面查询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4、收到国家旅游局的资格证书后20个工作日完成资格证书的制作和发放工作。
三、考前培训
华中师范大学旅游系为最早一批承担导游资格考试培训的高校之一,培训时间暂定于国庆节期间,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
办公室:华师10号楼南楼608
咨询电话:67861443
华中师范大学旅游系
2008-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