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毕业,为了确保全校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和上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近期毕业工作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组织关系事宜:由组织部负责解释,电话:8013 游老师。
1)进一步督促2007年毕业生签约工作,将已经签约的协议书速到我中心备案;
2)部分签订单位就业合同的同学,请将就业合同与协议书一并上交;
3)参加三支一扶和农村教育硕士已经签约的同学,请将协议书交到我处;
4)为了确保全校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和上报工作顺利进行,5月30日之后就业指导中心不再受理研究生提前、推迟毕业申请以及各类毕业生的违约申请。请院系清理推迟毕业生(硕士、本科)名单,尽快到研究生或学工部学籍管理办办理手续并告知我中心。
1)派遣单位名称是主管部门或有人事权利的单位,户口与档案一般在此类单位,如高校一般派遣到高校,中初等教育在当地教育局;
2)公司(除国有企业外)一般没有人事权利,一般将户档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督促签约到公司的同学仔细落实户档存放单位;
3)户口领取对象:入学前已经将户口转入我校的学生;户口的发放方式为:由保卫处户籍科通知院系领取;电话:8179 马老师;
5)为方便学生办理手续,户档托管单位来我校统一办理毕业生户档托管事宜。具体安排:28日(周一)上午9:00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80元);28日(周一)下午2:30,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100元);29日(周二)上午9:00,湖北省人才中心(120元),地点均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1)核对内容:人数、姓名的名字、性别、专业、派遣单位、具体单位;
3)直接在已经发的纸制就业方案上修改,改后加盖分党委公章上交,截止时间5月31日;
1)确定能够按时毕业名单及人数,落实毕业生支援西部计划、农村教师资助计划等活动,审定就业方案、制定派遣计划;
3)第二次就业方案表格于5月31-6月4日发放,核对时间:6月11—15日,加盖分党委公章;
4)此次为毕业班辅导员与我中心工作人员面对面核对,将签字完成的就业方案和学生补交的协议书或接收函带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5)派遣对象:能按时毕业的、需要报到证的同学,以下几类学生没有报到证:升学(读硕或博)、出国、待分(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取消(不能按时毕业的)、不分(定向委培学生)、非派遣(国家、地方基层项目)
1)作用: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方案的学生,且具有毕业资格;凭报到证及其他有关材料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2)6月21—22日,报到证校对:辅导员核对存根无误后,归入毕业生档案,如有错误,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2)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由学校集中办理,学校集中办理时间当年7月15日—9月30日止,个人办理时间为毕业当年10月7日至第三年7月1日的每周一、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