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各高校学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每年均要上报教育部、教育厅登记注册,以备社会查证。今年,据教育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07]3号)文件规定,我校今年毕业生登记注册的时间为2007年6月22日。
2003级学生即将毕业,根据学校毕业生工作安排,6月8日进入毕业工作阶段,学生毕业资格审核、证书发放时间为6月14日日,学生毕业离校时间为6月26日前。
教务处对毕业生的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审核等工作已作出具体安排(见教务处《关于2007届毕业班教学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现就毕业生证书发放、毕业信息登记上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①6月14日—20日为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时间。教务处将于6月21日根据学生所修学分对2007届毕业生作出毕业结论(毕业、结业、肄业、留级等)。
请各院(系)通知学生认真清查核对成绩,并于6月14前将毕业学生成绩信息录入清理完毕,保证学生毕业信息的准确性。
②学生工作部将根据毕业结论将学生毕业信息上报教育厅、教育部登记注册,教务处在学工处上报数据基础上将学生学位证书信息上报湖北省学位办,由教育部、教育厅汇总后登录上网。大约在8月份左右,学生及用人单位可在教育部、教育厅相关网站查询。
③7月9日—7月13日为第二批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时间。教务处审核毕业资格,更改2007届毕业生毕业结论。第二批审核通过,更改后的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信息将于2007年10月上报教育部、教育厅,由教育部、教育厅汇总后登录上网。大约在2008年2月以后才能在相关网站上查询。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结业者可以在毕业一年以内(即毕业第二年6月份以前)回校补考,合格者可以以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并由学校提交数据在教育部网站上更改其已登记注册的毕业信息。超过规定时间则不能补发毕业证书,教育部网站上相关信息(如结业)也无法更改。故我校受理2007届应届毕业生回校补考补发毕业证书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逾期因毕业信息无法登记上网,学校将不再补发毕业证。
学位证书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30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毕业当年(含本学年度内)申请学位。往届毕业生自毕业离校后,就不再是学生身份,学校不能随意向往届毕业生补授学位。根据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位证书登记上网工作的通知》(鄂学位办[2005]12号))及华师行教字2006[32]号文件精神,我校接受学位申请的截止时间为每年11月底。故我校受理2007届应届毕业生学位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30日,逾期因学位信息无法登记上网,学校不再受理学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