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晓利奖学金”是旅居美国的原地理系1977级校友韩晓利先生为回报母校,在2003年华师百年华诞期间专门奖励品学兼优、进取心强,为太阳集团5493con作出积极贡献的优秀大学生而设立的。该奖学金于2005年5月进行了首届“韩晓利奖学金”评选,将于今年5月份进行第二次评选。
为了加强对“韩晓利奖学金”的管理,确保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评选,太阳集团5493con特成立“韩晓利奖学金”管理及评审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副书记韩君华、教学副院长胡静担任,成员包括院团委书记、教学秘书及学生辅导员。太阳集团5493con书记曾浩、院长曾菊新监督资金使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奖学金的评定、颁发及其他工作。
第一条 评选对象:凡是国家计划内录取的太阳集团5493con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应届本科毕业班学生除外)均有资格申请本奖学金。
第二条 评选名额:一等奖:5人,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2000元;二等奖:10人,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1000元。
第三条 评选条件:凡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中的两条者,均可参加申报。
1. .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
2. 本年度担任学生干部(包括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及各部门干事、年级、班级干部及寝室长),对校、院、年级学生工作有较大贡献者;
4. 个人单项在院级以上各类比赛获奖者,以及代表太阳集团5493con参加学校各类集体活动并表现突出者;
(二)一等奖条件: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30%内;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优秀、六级考试成绩合格(均以425分计);或参加全国英语口语考试,成绩为C等以上;
太阳集团5493con优秀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工作于每年五月进行。凡符合本方案第一条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各奖项评比条件在每年四月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申报材料,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人实际业绩确定奖励等级、标准及比例,并进行表彰。
1、 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提交申请,于2006年5月15日以前填写“太阳集团5493con‘韩晓利奖学金’申报表”,并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原件,年级辅导员同班委初审考核;
2、 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获奖者名单,并将有关材料报“韩晓利奖学金管理及评审委员会”批准。
4、 评选结果将以文件的形式通报给韩晓利先生备案。
1、 本年度内受院级及以上通报批评达两次及以上或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 本年度专业课及公共必修课有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重修者(辅修课除外);
3、2005.9——2006.4年期间寝室检查平均分低于80分的寝室成员(以学院生活部提供成绩为主)。
第七条 本方案解释权属太阳集团5493con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太阳集团5493con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0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