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2004—2005学年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通知
为促进我院研究生的德、智、体各方面的发展,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我院的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具体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请范围
全院2003、2004级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
二、 申请条件
★一等奖:
A、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素质良好,能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B、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思想修养,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C、学习勤奋,一学年各科成绩在80分(含80分)以上;
D、科研成果优秀
——博士研究生在当年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两篇(含两篇)以上,其中一篇被SCI、SSCI、AHCI收录,或被《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文科硕士研究生在当年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两篇(含两篇)以上,其中要有一篇在指定的20种权威期刊上;理科硕士研究生要在指定的26种权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一篇。(注:论文署名须是华中师范大学,且为第一作者。)
★二等奖:
A、B两项同上;
C、学习勤奋,一学年各科成绩在75分(含75分)以上;
D、科研成果优秀
——文科博士研究生在当年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两篇(含两篇)以上,其中要有一篇在指定的20种权威期刊上;理科博士研究生要在指定的26种权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一篇;
——文科硕士研究生在当年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两篇(含两篇)以上;理科硕士研究生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方面论文一篇(含一篇)以上;(注:论文署名须是华中师范大学,且为第一作者。)
★三等奖:
A、B两项同上;
C、学习勤奋,一学年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D、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文科博士研究生在当年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两篇(含两篇)以上,其中要有一篇在核心期刊上;理科博士研究生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含一篇)以上;
——文科硕士研究生在当年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两篇(含两篇)以上;理科硕士研究生在当年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一篇(含一篇)以上;(注:论文署名须是华中师范大学,且为第一作者。)
★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1、优秀科研类
在《Nature》和《Science》上发表论文者;被SCI、SSCI、AHCI收录,或被《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者;科学出版社、商务出版社、中华书局、三联书社、中国社科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者;理科26种权威刊物、《EI》《ISTP》和文科20种权威期刊发表论文者;重点核心期刊(学校认定)发表论文者。(注:以上论文署名须是华中师范大学,且为第一作者)。
2、其他类
——在一级学会、协会组织的学术报告会获奖者;
——评为市、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者,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集体的主要干部;
——在创新风建设精神文明中有突出表现,受校级以上表彰者;
——在市级以上文艺比赛中个人获奖者,在校级文艺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者;
——获市级以上体育比赛个人前六名者及校级体育比赛个人单项前三名者;
——获校级体育比赛团体前三名的主要运动员。
三、 评选办法
1、申报:研究生本人填写《优秀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表格从华师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于11月1日下午5点前交至科研办公室,随表一并附上论文所发刊物原件、出版的著作或获奖证书原件,及论文、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论文首页),注:已参加了优秀奖学金评选了的成果,不得再作为单项奖学金申报的成果,成果的时间范围为2004年7月至2005年7月。
2、审核推荐:学院科研办公室将对每位申请者的成绩和发表的论文情况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报学院研究生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由研究生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评选出的结果上报研究生处。
3、上报的有关材料应准确、规范,评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本年度及以后学年度优秀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200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