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要求及华师行教字[2004]69号文件的规定,现就我院推荐2006届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免申报的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
3.外语通过国家六级
4.计算机基础校内测试合格
5.三年平均学分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
6.在读期间有科研成果
二、 名额指标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下达到我院推免研究生名额共为6名,其中地理科学1名、旅游管理1名;学科教学论方向4名(授教育学硕士学位)。
1.地理科学专业学生可同时申报地理科学方向和学科教学论方向。
2.申报学科教学论方向免试研究生的学生不得免试推荐到其他专业,并且在完成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后,须到中学从事教学工作或到师范院校从事相关专业学科教学论课程教学工作。
三、 工作程序
按华师行教字[2004]69号文件的规定,我院推免工作的程序为:
1. 申报阶段
9月15日至9月20日为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按下表的形式提交申请。申请截止日为9月20日下午5:30,申请表提交至辅导员处。
申请者同时准备好科研成果原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备查。注意《申报表》中“校级学术竞赛和科研成果奖”本次仅指学校组织的“大学生科研成果奖”。
2006届免试研究生申报表
申报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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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专业
| 平均学分绩
| 英语六级
| 计算机基础
| 体育
| 科研成果清单
| 所获奖励及证书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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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初审阶段
学院推免领导小组于9月21日至9月28日按照文件规定对申报者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先按三年平均学分绩排名(学分绩以学校教务处计算为准)确定入围名单;入围者在9月27日前向学院推免领导小组提交科研成果原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提交成果以截至日为准),以作为计算奖励加分之依据,奖励加分由推免领导小组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确定。
3. 专家考评阶段
学院推免专家组按学校相关规定组成。专家组将对入围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议;9月29日对入围者进行面试,确定我院推免名单。
4. 公示阶段
10月8日至10月14日为推免结果公示期。
10月15日将最终结果送交学校教务处。本次工作时间要求紧,请务必按以上时间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