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的考试成绩按规定要求在7月20日以前录入完成,现将成绩核对及办理重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下发清理
1、8月31日前,各院(系)将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学期编号为:20051)的学生成绩打印下发给学生,要求学生认真核对。若有错漏,请按下面的时间、步骤处理。
2、9月1日—2日,在本院(系)核对专业课成绩,由教学秘书补录错漏专业课程成绩。
3、9月5日—6日,学生在所在院(系)登记外专业错漏成绩,然后各院(系)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的“成绩清查登记”功能,将要清查的学生记录录入计算机。
[注:院(系)在登记学生错漏成绩时,一定要学生登记清楚学号、课程编号、选修学期三项,否则无法录入系统。]
4、9月7日—9日,各院(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的“成绩清查处理”功能查看外院(系)学生要清查的本院(系)开设的课程成绩[包括本院(系)的(素质课部的)综合素质课程],并将清查结果录入计算机。
5、9月12日,各院(系)将本院(系)学生的清查结果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的“成绩清查登记”功能打印出来,张贴公布;学生同时也可到教务处网页上查询、核对成绩。至此,成绩下发清理工作结束。
二、成绩清理的内容包括:
课程号、课程名、课程类别、成绩、学分。凡共性问题,由教学秘书提出,一并改正;个性问题分类处理。
三、成绩零分问题的处理:
A:经课程承担系查实,选课单上有学生名单而未参加考试者,零分保留;
B:经课程承担系查实,选课单上无学生名单者,零分删除。
为加强成绩管理,凡未选课而自行上课者,成绩一律作废。
此学期成绩单要求与学生见面,学生应对自己的成绩负责,认真校对,并如实反映。以后不再清理核查此学期成绩。
四、重修处理办法:
1、本学期除公共外语系(大学英语)开办重修班集中授课外,其他课程重修一律实行选课制。每学期成绩下发后,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在办理完重修手续后,要重修的课程一年内必须参加选课,凡选进课堂者,方可参加重修学习,并取得重修成绩。
2、本学期定于9月12日—14日在院(系)办理重修登记,并将重修缴费情况登录入计算机(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成绩管理窗口中的“重修处理”来进行),然后打印一份重修情况登记表送交教务处。
3、成绩管理系统中重修成绩的登录、审核与重修缴费相互挂钩,没有缴费的重修成绩无法审核通过进入成绩库。因此请同学们此次一并将重修手续办齐,不要拖延,过期我们不再办理。
4、9月15日,以院(系)为单位集体办理重修手续,办理重修证,学生不能以个人名义前来办证。
5、本学期重修班开课时间将另行通知。
注意:请各位学生一定认真核对本学期成绩,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成绩核对查询工作,过期一律不再处理本学期成绩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