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领取教师资格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
1、 毕业生同时领取教师资格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学生领走第一时间放入本人的档案,以备遗失教师资格証后,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到武汉市教育局申请补办。
2、 原则上由毕业生本人亲自来领取并签字留下本人家庭或工作单位固定电话。如果毕业生坚持要他人代领的,本人写“委托书”,注明委托人姓名,以传真的形式发送。传真号:027-67867031、或27-67868305;前来代领的同学要写代领书。
3、 院集中发放时间:7月24-27日,上午9:00-11:30